日前,省教育考試院印發(fā)《關于做好(hǎo)2024年普通高考補報名工作的通知》,根據《教育部關于做好(hǎo)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(xué)〔2024〕2号)、《福建省高等學(xué)校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(hǎo)2024年普通高等學(xué)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》(閩招委〔2023〕8号)等文件規定,對(duì)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補報名工作作出部署。
補報名對(duì)象
(一)報名參加2024年我省高職分類招考但未被(bèi)錄取、且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。已被(bèi)2024年高職分類招考錄取的考生,不得再參加2024年普通高考。
(二)符合閩招委〔2023〕8号文件“報名條件”第(一)條第1項,學(xué)籍在2023年11月報名後(hòu)至此次補報名前轉入我省高中階段學(xué)校并實際就讀的應屆畢業班學(xué)生。
(三)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但因特殊原因錯過(guò)報名的其他人員。
(四)戶籍在我省且出生後(hòu)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我省(即其身份證号碼前兩(liǎng)位是“35”)、但不符合“流入地”省份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人員。參加此次補報名現場确認時,還(hái)須持“流入地”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出具的書面(miàn)證明等材料。
補報名辦法
(一)本次補報名可補報物理科目組普通類、曆史科目組普通類。補報名工作包括“網上報名”和“現場确認”兩(liǎng)個階段。
(二)符合補報名條件的人員須于2024年4月24日至25日,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(www.eeafj.cn)“數字服務大廳-高考高招-高考考生報名系統”,進(jìn)行網上賬号注冊、報名和繳費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網上報名繳費後(hòu),考生須于2024年4月26日至27日,持報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選擇的确認點進(jìn)行現場确認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其他事(shì)項
(一)補報名工作要求按照閩招委〔2023〕8号文件執行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,嚴格報名資格審查,嚴防弄虛作假。
(二)補報名考生體檢工作要求按照《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(hǎo)2024年普通高等學(xué)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》(閩教考〔2023〕13号)執行。
(三)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錄取照顧資格的考生,報名現場确認時,須一并辦理錄取照顧資格申報手續,逾期不予受理。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通過(guò)“高招管理系統”完成(chéng)信息錄入工作,并于4月29日前提交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。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彙總後(hòu),須于4月30日前通過(guò)“高招管理系統”向(xiàng)省教育考試院提交審核結果。其他事(shì)項按照《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(hǎo)2024年高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工作的通知》(閩教辦學(xué)〔2024〕3号)執行。
(四)請各市、縣(區)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將(jiāng)此文件轉發(fā)至轄區内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(xué)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