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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财政廳關于印發(fā)福建省高水平職業院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

編輯:校長(cháng)辦公室 來源:福建省教育廳 時間:2023-04-20 

 

各設區市教育局、财政局,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(shì)業局、财政金融局,各省屬高等職業院校、中等職業學(xué)校:

  根據《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産教融合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(fā)展若幹措施的通知》(閩政辦〔2020〕51号)和《福建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(fā)福建省職業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閩教職成(chéng)〔2019〕22号)部署,決定實施“福建省高水平職業院校和專業建設計劃”。現將(jiāng)《福建省高水平職業院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實施方案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遵照執行。

  

福建省教育廳   福建省财政廳

     

2020年11月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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